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我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向参股子公司云南天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佑”)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五年,云南天佑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偿还财务资助款项。截止本报告期末,云南天佑累计偿还本金842.57万元、利息293.59万元,剩余本金3157.43万元、利息948.61万元尚未归还,逾期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1.81%,占本报告期末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1.63%。
公司采取的措施:①云南天佑股东顾文宏以其所持天佑公司50%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以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②公司多次向云南天佑发出催款通知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③公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公司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和驻场律师针对云南天佑长期借款逾期相关事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并赴芒市进行现场调研。④2023年3月,公司已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2023年9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受旅游市场环境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为了保障“只有峨眉山”剧场演艺项目日常运营资金、降低财务融资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四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以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不超过6年。
本公司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旅投”)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取得的固定资产借款。截至本报告期末,云上旅投于该笔借款项下实际提款53,617.65万元,已偿还4,124.8万元,借款余额49,492.85万元。
在云上旅投设立之前,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旅投集团”)为“只有峨眉山”文化演艺项目前期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峨旅投集团于2019年7月3日发起设立云上旅投,并以2019年7月23日为基准日将“只有峨眉山”文化演艺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人员整体从峨旅投集团划转至云上旅投,从此,以云上旅投作为“只有峨眉山”文化演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上述划入云上旅投的资产(负债)中,包括峨旅投集团为建设“只有峨眉山”文化演艺项目从工商银行峨眉山支行取得的借款划给云上旅投的部分人民币21,000万元,在取得该借款时,已将“只有峨眉山”文化演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抵押给工商银行峨眉山支行。
云上旅投设立之后,就前期峨旅投集团为“只有峨眉山”演艺剧场建设项目与工商银行峨眉山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相关事项,云上旅投与工商银行峨眉山支行重新签订编号为0230600014-2020年(峨眉)字00015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56,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36年12月5日。云上旅投以其位于峨眉山市川主镇高河村四/五组、赵河村八组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只有峨眉山”项目演艺场馆竣工验收后的全部资产(川(2020)峨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63218号、川(2020)峨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63219号)作抵押担保,“只有峨眉山”项目的门票收费权作质押担保。本公司、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旅投航旅”)、峨旅投集团按合同签订时持股比例(即本公司持股40%、川旅投航旅持股34%、峨旅投集团持股26%)对该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43)。
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马令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钟朝宏先生(召集人)、毛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改选之日止。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1)。
经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改选之日止。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
经董事会审议,熊猫体育同意推荐何群先生为四川峨眉雪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陈霁阳先生为四川峨眉雪芽酒业有限公司监事人选;刘正军先生为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白少军先生为峨眉山印象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胜主持,监事石红艳、江越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43)。
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马令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钟朝宏先生(召集人)、毛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改选之日止。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1)。
经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改选之日止。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推荐何群先生为四川峨眉雪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陈霁阳先生为四川峨眉雪芽酒业有限公司监事人选;刘正军先生为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白少军先生为峨眉山印象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张华仙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华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张华仙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华仙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华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张华仙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张华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华仙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龙舸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改选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龙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龙舸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如下:
龙舸,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研究生,曾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乐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龙舸先生未持有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近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马令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王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钟朝宏先生(召集人)、毛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