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在盛夏炎热酷暑之时,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刚结束的全国碳市场大会中,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深入细致报告大会的丰硕成果,全面展示全国碳市场尤其是湖北碳市场建设的显著成效,为大会的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发挥了重要的宣传作用。在此,对大家的辛勤劳动和热情支持表示最真挚的感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使命任务。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始终秉持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汪新华先生,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龙文先生,二级调研员余国华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流域处副处长刘畅女士,向大家介绍2024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执法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杨龙文(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年以来,面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守牢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底线的目标任务,省执法局坚决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党对一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领导,聚焦执法主责主业,牢牢把握执法的节奏、力度和温度,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锻造环保铁军,坚决守好荆山楚水。
2024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敢于亮剑、铁腕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坚决制止和惩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行为。
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加强执法工作系统谋划推动,推进实施重点项目“月调度、季评审、年总评”闭环推进机制。先后召开3次全省执法分析调度会和1次约谈会,印发4次工作提醒函,针对重点项目开展2次“红旗蜗牛”评比,推动各地明确方向、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1585件,对1087件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6902.8万余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67件。
行刑衔接进一步深化。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及完成时限。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两打”专项行动,联合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两打”和第三方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实战比武,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境隐患。1-6月全省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02件,罚款金额约680.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0件;查处涉在线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1件。
紧盯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巩固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效,坚持以流域综合治理理念为引领,将其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统筹推进,持续助力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质效。聚焦已验收销号备案排口、易反弹排口,进一步部署省级盯办帮扶,组织各地全面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确保整治质效,已联合省直部门开展2批盯办帮扶。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排污口整治11937个,占比95.6%,验收销号按季度组织推进,截至到今年一季度末验收销号率达62.9%。
认真组织推进大气监督帮扶核查整改,强化统筹督办,每日调度通报,指导有关市州认真开展现场核查,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全国现场执法帮扶,助力执法大练兵争先进位,并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名义向有关市州一把手致信提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通过监督帮扶信息系统共反馈186个问题,我省依法对66个问题立案查处,罚款金额约274.904万元,整改完成率达99.46%,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深入推进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度会商,持续加大执法协同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信用等手段,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环评验收、环境监测等领域第三方环保服务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6月,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87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罚没金额705.695万元。
坚持实施差异化的监管,统筹推进助企帮扶,强化新技术运用,加强移动执法和非现场监督执法手段应用,提高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能力,推动智慧执法再上新台阶。
持续彰显执法温度。指导各地科学调整、优化升级正面清单,将991家环境信用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免除现场执法检查,上半年共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2172次非现场检查,帮扶企业解决治污难题597次,实现对违法企业快速精准执法,对守法企业减少检查频次。着力推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落地见效,继续指导各地规范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下达不予处罚决定185件,免罚金额3544.8万余元,发挥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持续强化帮扶引导。深入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送法入企、普法引导,联合省工商联对3662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将环境保护法律关口前移。加强典型案例指导发布,分别于3月和6月、7月分3批发布执法典型案例13个,1个案例被司法厅采用作为湖北省重点领域典型案例推送司法部参评,1个案例被生态环境部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推送司法部参评优秀行政执法案例。
持续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依托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和智能监控平台,通过违法行为AI识别、预警信息精准推送、网格化核查处置,探索构建在线数据异常和智能监控预警督办机制,实施每月一督办、每季一通报,强化自动监控数据实战化应用。截至目前,先后对日均值长期超标的问题下达4份监察通知,发布运维及报警分析周报24期,发现问题企业27家,指导地方精准锁定并办理移送11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案件。
以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为契机,夯实基层基础能力,力争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
扎实推进“铁卷工程”。印发《湖北省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铁卷工程”实施方案》《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及《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建立省、市两级案卷评查专家库和“火炬手”方阵,部署开展案卷质量提升“铁卷工程”,截至目前,完成2轮省级线轮现场专项抽查,案件填报率及案卷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升。
强化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印发《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围绕执法业务需求和短板弱项,设置执法干部岗位培训、污染源在线监控、“两法衔接”联合培训等培训班次,同时在培训方式和内容上不断拓展,实行分级分类培训,指导市州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有效培育精准科学依法执法新质战斗力。
加强执法装备配备。组织地方对个人移动执法装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执法通讯设备等装备进行补缺升级,深化高科技装备在执法全流程使用,切实提升执法效能。省本级投入资金305万元,购置红外热成像仪、FID、PID等执法装备30台(套),推动地方累计购置更新装备11348台(套),为科技赋能提供坚实装备保障。
下一步,省执法局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盯大局全局,紧扣中心任务,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深化“全省一盘棋”推进,狠抓严格执法、效能提升和队伍建设,引领带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提能增效、争先创优,助力服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执法力量。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感谢杨龙文先生的介绍,下面请汪新华先生介绍2024年上半年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
汪新华(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与各位见面交流,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至6月,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优良天数比率为82.1%,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其中,13个国考城市(13个地级市)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79.4%,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1至6月,省控断面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1.7%,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水质总体为优,为“十四五”以来同期最好水平。其中,国控断面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3.2%,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平。
上半年,印发《湖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经调度,重点攻坚目标任务推进有力有序。
一是深化系统施治。出台《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系统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高效提升、关改搬转、绩效创建和老旧车淘汰“五个一批”工作计划,全省完成年度治理项目3043个。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控扬尘、露天焚烧等面源污染,发现并整改施工扬尘污染问题3036个。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I/M站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我省平均闭环率达95%以上。
三是优化联防联控。深化省际和省内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协作,联合江西、湖南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进省域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省内重点城市开展4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完成问题整改1852个,整改完成率97.4%。
一是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制定《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明确80项重点工作任务,针对每项任务制定了措施、责任和时限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
二是深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制定《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在总结荆门、荆州、十堰、咸宁、恩施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118个小流域综合治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模式。
三是精准推进水污染防治。聚焦53个反弹风险断面,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完成20个国家级工业园区和41个经省级认定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完成城市建成区59条黑臭水体整治。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转运处置率始终保持在97.5%以上。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全面实施河湖库清漂,岸线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得到改善。
一是有效管控土壤污染。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回头看”,纳入国家考核的235宗优先监管地块中已完成137宗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加强农产品协同监测,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二是有力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与修复。开展51个两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完成全省14个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类项目成果集成工作,研究形成湖北特色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模式。
三是有序治理农业农村污染。完成91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48条纳入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累计达47%。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在部分县市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试点推进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替代部分化肥,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规范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不断完善,我省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8个、命名4个,数量均位居全国第1。铁、水货运量稳步提高,公路货运量占比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运输结构持续优化。
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完成2024年度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申报和验收,积极申报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全省生态创建居全国第一方阵。扎实推动一批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重点问题整改销号,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力度。
三是持续推进碳市场建设。加快推动中碳登机构组建,深化区域碳市场建设,持续推动区域碳市场“降门槛、扩行业”,湖北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4.04亿吨,成交额98.27亿元,居全国首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攻坚克难、凝心聚力,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攻坚责任。贯彻落实《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部门协同攻坚。每月将对市(州)、县(市、区)大气、水环境质量进行亮牌预警,每月开展调度通报,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报年,压紧压实地方和部门攻坚责任。
二是守牢质量底线。坚持乘势而上,紧盯大气重点领域协同治理、水质风险断面管控、土壤源头防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及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工作,强力攻坚,坚决守好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三是推动绿色发展。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分区管控政策指引,编制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通过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一批生态环保“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满意度。
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宣传和监督,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携手让湖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感谢汪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在提问前通报一下所在媒体名称。
问题一(人民网):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长江大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进展怎样?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治成效?
余国华(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调研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将其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予以强力推进。我省排查的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截至2024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整治11937个(含已销号确认的842个非排口),占比95.6%;验收销号率为62.9%。相关整治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多次获得生态环境部的转发推广。
今年上半年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责任落实,强化调度统筹。建立实行月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每月重点调度排污口监测、整治及验收等进展情况,每个季度末对当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适时采取“线下+线上”方式通报情况。利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调度分析会,今年上半年先后2次对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进展进行专题推进。二是抓系统合力,强化盯办帮扶。分别于3月底、6月底,联合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对武汉市、襄阳市等8市开展现场盯办帮扶,交办督办整改18个重点问题。三是抓整治质量,强化自查自纠。分别印发《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回头看”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治质效的通知》(鄂环专指〔2024〕1号),《关于认真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鄂环专指〔2024〕4号),部署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整改248个问题。同时,着力抓好生态环境部和省级抽核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前期交办督办的10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4个,剩余11个问题正在按计划推进整治。
虽然我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总体进展顺利,但是整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容不得半点松懈。一是我省长江入河排污口基数大,防反弹压力大。二是后续整治主要涉及管网改造、工程治理等措施,整治难度大,整治任务艰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发力,确保2024年底前验收销号率达80%以上,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一是强化监测溯源查漏补缺。组织各地加强巡查监测,采取“实验室检测+快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排污口开展一次检测全覆盖,通过监测评估整治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组织各地深入开展整治“回头看”,结合检测数据,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部和省级抽核交办问题整改,直至全部完成。三是持续加大盯办帮扶力度。加强对已销号排污口的现场盯办,严防问题反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系统数据省级审核。同时,进一步调度梳理未完成整治的排口清单,按类型及时通报省直成员单位,协同发力督促加快整改落实。四是严格对标验收销号。组织各地对照生态环境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要求及完成整治判定条件,逐一评估和判定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的验收销号程序,组织开展验收销号工作。
问题二(湖北卫视):为守牢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湖北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今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各地、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落地见效,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经过持续努力,长江、汉江干流及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在优。今年1-6月,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2%,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一、持续推进四项巩固提升行动。一是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累计完成整治11937个,验收销号率62.9%。重点河湖排查排污口7025个,累计完成整治2488个。二是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共计新改建管网980公里,在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32.7万吨/日。三是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管控。1-6月,全省接收船舶垃圾2335吨,生活污水18.5万方,含油污水3404方,转运处置率持续保持97.5%以上。四是推进森林湿地生态修复。全省今年已实施荒山绿化19.2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23.91万亩,湿地修复1万亩。
二、深入推进四项治理攻坚行动。一是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完成改造治理养殖池塘面积10万亩,巩固深化长江“十年禁渔”成果。二是强化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丹江口库区增发国债水土保持2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5个湖泊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加快推进。三是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全省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面积667.64公顷,完成率51.55%。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已完成73座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面积299.17公顷。四是扎实推进磷石膏污染防治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1-6月,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量635.47万吨,全省20家企业已建成投产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装置项目27个。478家化工企业已累计完成关改搬转467家。
三、大力推进两项机制创新行动。一是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重庆市、湖南省、江西省已签订跨省补偿协议3个,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55个,其中跨市补偿机制17个,涉及99个县(区、市)。二是完善绿色激励机制。出台《湖北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十大体系建设方案》,持续扩大绿色直接融资规模,创设“鄂绿融”绿色低碳专项政策工具,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63.2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本年度湖北碳市场成交量达1623.72万吨,成交金额2.52亿元,均稳居全国首位。
下一步,我们将坚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应有贡献。谢谢!
问题三(湖北日报):今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时专门介绍了“两打”及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有关情况,请问湖北省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方面成效如何?今年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杨龙文(省生态环境流域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部署要求,我们强化行刑衔接,聚焦案件办理,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连续四年部署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部署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并将“三打”专项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进一步传导压力,引导各地向纵深推进,应该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体有几个方面:
第一,我们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了有效震慑。始终聚焦案件研侦查办,成立以省级为主导、市县为主体的联动执法重案组,加强常态化帮扶,先后对10余起重大案件进行指导帮扶或提及查办,有力有效地推进了案件查处。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02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0件,处罚金额680.67万元;查处在线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1件,处罚金额427.16万元;查处第三方造假案件87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罚没金额705.7万元,涉刑案件较往年大幅上升,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并分2批发布典型案例9个,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助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第二,我们强化了行刑衔接,提升了监管执法效能。我们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通力合作,一起构建了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了共同会商、共同挂牌督办、共同公布典型案件以及共同部署相关工作的“组合拳”,有效地提升了我们的监管执法效能。今年6月,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了《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工作计划》,推动落实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省级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先后3次召开案件会商会,对914谷城非法炼钒严重污染环境案等5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第三,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及《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明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进一步统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并针对基层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堵点,组织对全省历年案件进行梳理,选取各类型典型案卷模板在全省推广。同时大力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大力拓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运用,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形成精准发现、自动预警、现场执法的完整闭环。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我们还会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的力量来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最后,我们也欢迎新闻媒体以及今天在场的各位记者朋友发挥好舆论监督优势,和我们一道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等行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杨正国):感谢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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