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123-4567

您的位置: 熊猫体育(china)官方网站 > 合作案例 > 噪音处理工程

全国服务热线

400-123-4567

综合执法小课堂 噪声扰民引投诉 多方协商终解决!

作者:小编时间:2024-06-30 04:52:09 次浏览

信息摘要:

 熊猫体育网站2023年2月16日,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称五桂山某碎石场造成噪声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执法人员迅速出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加工厂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宣传教育,要求其配套好相关防震、隔音等设施,待改造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该负责人表示配合。3月2日,经复查,该加工厂在碎石加工线日,村民再次反馈意见,建议将碎石场迁出该区域。6月5日,经执法人员反复多次协调

  熊猫体育网站2023年2月16日,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称五桂山某碎石场造成噪声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执法人员迅速出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加工厂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宣传教育,要求其配套好相关防震、隔音等设施,待改造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该负责人表示配合。3月2日,经复查,该加工厂在碎石加工线日,村民再次反馈意见,建议将碎石场迁出该区域。6月5日,经执法人员反复多次协调,碎石场搬迁至其他地方,

  A: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A: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Q: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A: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Q: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如何处罚?

  A: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A: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推荐资讯】

返回列表 本文标签: 噪声处理

Copyright © 熊猫体育(china)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