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防止和杜绝环境噪声扰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将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16日对城区环境噪声加强监督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县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因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2021年6月1日至6月16日期间,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4日至16日全天禁止一切产生噪声影响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中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学生生活、学习和考试。
三、室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响器材。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熊猫体育网站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考试期间,设置禁鸣路段,禁止机动车鸣笛。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从严查处、从重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并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确保我县高考、中考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