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浙江、健康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细胞,一个健康成长的企业,必须要注重职业健康。”近日,浙江省卫计委副主任徐润龙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场如是强调。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进“健康浙江”建设,4月24日至4月30日,第15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举办。活动由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安监局、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主办,主题为“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等。
记者从宣传周活动现场获悉,近10年来,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发职业病约5800例,其中发病数最多的是尘肺病,约占76%,至2016年底我省存活尘肺病人近2万例。慢性化学中毒(包括有机溶剂中毒和重金属中毒)、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急性化学中毒分别占了职业病总病例数的12%、6%、2%和2%。职业病危害涉及企业数量多,呈行业聚集性,多数分布在建材、矿山、机械、轻工、电子、化工、纺织、有色金属等行业。职业病危害影响人数众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人约占27%。
“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粉尘作业,比如破碎、物理加工、碾磨,以及能够导致粉尘飞扬到空气中的各道工序,都有可能产生危害,如果长时间吸入高浓度的粉尘,就可能会引发尘肺病。”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职所副所长张美辨介绍说,防控尘肺病有个八字诀,即“革水密风护管教查”。“革”即改革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技术措施,从根本上杜绝粉尘的危害;“水”即采用湿式作业 防止粉尘飞扬;“密”是用密封方法防止粉尘进入空气;“风”是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将粉尘抽离现场,使之降低到国家标准允许浓度以下;“护”即加强个人防护,采用防尘口罩送风头盔等保护劳动者;“管”是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措施及防尘设备维护维修制度;“教”是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教育和防尘教育;“查”即执行粉尘作业工人就业前和定期体检制度,以及企业要定期检测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浓度是否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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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卫计委副主任徐润龙介绍,在我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十二五期间,职业病高发趋势得到抑制,没有发生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劳动者基本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以我省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为例,十年来我省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人数逐年增加,2016年,我省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人数超过了150万人次,是2010年体检人数的2.4倍。
首先,职业病仍然严重影响我省劳动者健康。主要职业病如尘肺病、慢性有机溶剂中毒和重金属中毒、噪声性耳聋等疾病,具有隐匿性、不可逆、发病周期长、影响人数多等特点,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健康,极大增加社会的经济负担。
其次,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小微型用人单位法治意识不强,产业结构落后,用于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的投入不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实不够全面,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群体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是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对职业病防治重视程度不够,职业卫生基层监管力量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亟待加强,职业病危害信息掌握不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及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是新的职业危害问题不容忽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与原有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交织叠加,这一复杂局面给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了挑战以及新的要求。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处长叶勤兴表示,很多办公室人员长期长时间使用电脑,颈椎病、鼠标手等问题日益凸显,虽然这些工作相关疾病目前尚未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但其带来的健康危害同样不容忽视。
据了解,本次宣传周期间,全省各地广泛发动,面向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新闻通报、公益广告、专题培训、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咨询、职业健康服务等多种多样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