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体育app2016年8月至12月间,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股东被告人倪某松、股东被告人周某松伙同天顺公司其他人员,为共同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被告人张某、洪某勇等人(另案处理)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明知部分垃圾长期滞留船上难以处置、明知存在部分垃圾未进电厂焚烧,仍以明显低于合法处置成本的价格将生活垃圾交由张某、洪某勇等人处置,导致从海盐县黄桥码头运出的26船共计2.009万吨生活垃圾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65船共计2.28万吨生活垃圾被运至浙江湖州、安徽当涂等地非法填埋,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经鉴定,天顺公司非法处置的生活垃圾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上述垃圾被抛江或填埋后,江苏省太仓市政府、上海市崇明区政府、安徽省当涂县政府为防止污染扩大,均花费了巨大人力、物力、财力处置相关垃圾。打捞或挖掘、清运、处置相关垃圾及环境修复的费用预计超过千万元。
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作出刑事判决:以环境污染罪,判处被告人倪某松等10人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一百万元的罚金。同时判处没收违法所得。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必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厉打击污染长江的犯罪行为,是人民法院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顺利实施的具体体现。本案注重全面追责、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跨界倾倒处置的行为。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严查中间人、带路党,对全环节、全链条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全面发挥刑罚的惩戒作用,有力地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案涉违法犯罪行为跨江、浙两省,为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两省三地建立有效沟通、协助、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了交换起诉书、核对卷宗、旁听庭审、重要证据采纳及事实认定交换意见等工作,对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推动长三角区域环境资源一体化司法保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