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万秀法院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由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组成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审理了一批涉环境资源案件,打出生态环保组合拳,“水陆空”全方位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从今天起,万秀法院将连续五天,每天发布一个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案例。
2021年3月1日0时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梧州市辖区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范围禁渔。2021年4月20日,被告人钟某某驾驶装有电鱼设备的渔船,以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被抓获,并查获电鱼所用工具及非法捕捞的渔获物173.76千克。
检察机关对钟某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熊猫体育网站产品,致过电水体中的鱼类、鱼卵、浮游生物等死亡或受损,对浔江、西江流域渔业生态资源造成极大破坏,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梧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评估,钟某某非法捕捞致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价值为179344元。钟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万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水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钟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
法院依法对钟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钟某某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179344元,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水体进行水生生物资源修复。
西江流域是我国鱼类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梧州市是珠江流域重要水上门户,地处浔江、桂江、西江三江交汇处。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养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设定禁渔期是对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的重要措施,而“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鱼行为,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对鱼类和其他水生物危害极大。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涸泽而渔非但不能满足口腹之欲更会让自己身陷囹圄,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