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与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的发展。这些国家政策、文件的出台和发布,为我国有机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打开了契机,引发了VOCs治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通知,将VOCs与颗粒物、SO2和NOx一起列为需重点进行防控的大气污染物,把开展VOCs防治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十二五”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扩展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多污染联合控制,2012年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全面展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目标。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包括:(1)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2)强制公开污染企业环境信息;(3)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完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油墨、胶粘剂,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5)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众所周知,我国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与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VOCs污染治理产业的发展。这些国家政策、文件的出台和发布,为我国有机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打开了契机,引发了VOCs治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提出的要求,2014年国家和地方都明显加强了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的制修订工作。一是启动了VOCs排污收费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引起了排污行业与企业的极大关注,有力推动了VOCs的治理工作。二是国家和地方全面启动了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由于涉及到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众多,原有的国家标准中涉及到VOCs的只有11项(见表1),远不能满足VOCs排放控制要求,为此近年来启动了一系列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见表2),其中部分目前已经完成,大部分目前尚在制定过程中。此外,一些重点区域也纷纷启动了各个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已经完成了一部分(见表3–表6),大量的还在制定过程中,有些已经走在了国家排放标准的前面,为各地VOCs的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在2013年发布《吸附法工业有机工程技术规范》和《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基础上,2014年开始启动了《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RTO)》的制定工作,为企业进行环境工程设计、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后的运行维护、为部门进行污染物排放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为规范环境工程建设市场,保证治理工程质量,实现达标排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在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后,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各地明显加强了VOCs污染治理的力度。京津冀等地区先后出台了重点污染源VOCs污染治理的奖励政策(治理补贴),补贴力度达到了治理费用的30-50%,极大地推动了该地区VOCs的污染治理工作,各个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在2014年已经全面展开。熊猫体育